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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结算之我见

2019-10-22

每每结算都存在各种扯皮:项目定位模糊,设计变更太频繁;图纸设计深度不够,施工过程出现各种变更和签证;合同拆分过细,大量材料设甲供或甲指定乙供,结算中出现各种定价联系函、配合费等。成本管控无小事,必须从源头抓起,得全面的、全过程控制。

 

结算中出现的高频问题及解决;

一、 建筑垃圾外运及其消纳费

(1)、费用问题

建筑垃圾外运费,定额计价中已经含将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物周边2m以外施工场地费用,未包含将建筑垃圾从施工现场再运至弃置点的运费及消纳费

(2)、费用计算

若合同无约定的,建筑垃圾的外运费、消纳费由发包方承担,具体按下面处理方法:

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证计价

由发包方、承包方、消纳场三方签订协议,按协议计价

由发包方与消纳场签订协议,按协议计价

二、 发生合同工期延误的,工程材料价格如何调整

 (1)、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,则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,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较高者

 (2)、因承包方导致工期延误的,则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,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较低者

三、“红头文件”地位和位置

(1)、人工、机械、取费文件等,只要合同双方依法、自愿订立的合同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非法干涉。“红头文件”也不能干涉合法民事合同。单“红头文件”具有权威性,在双方争议,且合同未做相关规定时,可作为权威的参考依据。

(2)、材料价格上涨,造价站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文件能否调整合同价款?【指导性、遇到特殊情况,可由双方参照文件通过补充协议实现】

(3)、合同约定不明的,双方无补充协议的,“红头文件”可作为鉴定造价纠纷的参考。